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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资料图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调控土地一级市场,指导二级市场,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重要调控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县地价体系,我县通过法定程序,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了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评估成果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技术检查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基准地价是在我县城区规划范围内,以2022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按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用途,依据其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在设定开发利用条件下的平均土地权利价格。
二、本次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南部县城区。
三、南部县城区采用分类定级,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分为4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3个级别和1个工业限制区。
四、具体级别范围和基准地价以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准地价图为准。
五、本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同时《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府办发〔2018〕61号)终止执行。
六、本通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表
2.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说明表
3.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南部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表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2年1月1日;
(2)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通气),宗地内“场地平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2.5、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
(4)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5)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他项权利状况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6)工业限制区价格参照Ⅰ级工业用地价格执行。
附件2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说明表(商服用地)
注:具体范围以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说明表(住宅用地)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说明表(工业用地)
注:具体范围以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
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说明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附件3
来源:看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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