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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 4月5日,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四中队民警在五里冲路设置夜间查缉卡点。当日凌晨,一辆白色奥迪牌小型汽车驶入查缉卡点,经初步筛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面对询问,驾驶人曾某肯定地说:“真的没喝酒,是槟榔吃多了。”
驾驶员醉酒后驾车,被抓后怪槟榔吃多了随后民警被带到医院进行血样提取
随后,民警对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曾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对铁证,曾某果断改口承认酒后驾车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
据曾某交代,当天与妻子闹情绪,在观山湖区喝酒以后找了代驾开车回到了南明区家中,然后因控制不住情绪又开车出门,驾驶车辆500米就被民警查了。
民警依法对曾某开具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血样提取。
经过血样检测,曾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1.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因曾某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曾某将面临驾驶证吊销5年,判处1至6个月拘役的处罚。
一审:罗亚楠
二审:袁小娟
三审: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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